——牛津大學法學院院長梯莫西·恩迪科特教授訪談
2011年5月底,來自廈門大學法學院的周赟博士和煙臺大學法學院的程朝陽博士借跟隨牛津大學法學院院長梯莫西·恩迪科特(Timothy Endicott)教授作訪問研究的機會,在他的辦公室就其個人學術旨趣及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幾個方面進行了一次簡短且友好的交流。現摘其要,以饗讀者。——編者
問:近些年來,法律與語言研究在中國也越來越受人關註。一些重要的法律語言研究專著也被翻譯成中文出版,包括您的《法律中的模糊》(The Vagueness in Law)一書在內。對於法律與語言研究在中國的興起以及相關動向,您是怎麽看的?
答:對中國學者在法律與語言方面的研究,我知道的不多。但是我的確知道你所說到的,法律與語言領域已經成為中國學界研究的焦點,因為我經常會收到來自中國方面的邀請,邀請我就法律中的模糊性問題做講座或做評論,發表意見。我的《法律中的模糊》也在中國被翻譯出版。我曾經受邀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就法律解釋問題做過演講,因此我知道中國法學研究對這些問題感興趣。關於中國法學界的這一研究動向,我知道的不多,但是我認為它很有前途和希望。我認為模糊性問題的最有趣的部分在於:當法律是模糊的時候,一個社會如何還能夠實現法治?我之所以認為這個問題有趣,是因為法律不得不模糊,你不可能運用精確去規製一個復雜的社會。有些時候你需要精確的法律,比如車速限製規則,或交叉路口的紅燈設置等。它是精確的,因為它告訴你就在這裏將車停下,不是大約在這裏,而是剛好在這裏,因此它是精確的。有些時候我們也需要模糊的法律。當政府和公民之間或兩個公民之間發生沖突的時候,我們也需要能夠解決爭端的法院。此時,與法治有關的有趣事情是,當法院所使用的法律是模糊的時候,當法律沒有告訴法院該怎麽做的時候,我們如何能夠實現法治。
問:眾所周知,牛津大學法學院以其出色的法學理論研究著稱於世,從牛津走出了一批傑出的法哲學家。您能否給我們簡單地描述一下牛津大學或牛津學派的學術傳統及其發展近況?
答:在牛津過去的50多年中,一如你所言,的確有一些十分有趣的法律思想家曾經在這裏工作過,那是因為哈特的影響所致,不僅僅是因為哈特是當時最偉大的法哲學家,我認為他的理論也存在一些錯誤,但是他的的確確為人們開辟了一種全新的方式去思考法律,思考法律哲學。他是一個好老師,他是一位原創的思想者,他提出了一些新的問題,讓其他一些人都想來到牛津向哈特學習,和哈特爭論。羅納德·德沃金、約瑟夫·拉茲、約翰·菲尼斯等即是這些人當中最著名的。他們每一個人都向哈特學習,但每一個人又都與哈特有著深刻的分歧。這些都已經成為牛津大學法學傳統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而今,牛津大學的法理學和20世紀60年代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我們擁有世界上最龐大的法哲學家群體,他們影響了牛津大學的法學研究進路,甚至對那些不是搞法哲學的人都產生了影響,使得他們接近自身研究問題的進路比其他法學院的老師更具理論性。總之,法律哲學已經定型為我們牛津的學術傳統,並一直延續至今。
問:近年來,在高等教育領域,中英之間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作為牛津大學法學院院長,您對中英兩國的法律教育和法學研究合作有何具體計劃或進一步的設想?牛津大學法學院是否會接納更多的中國學生和學者?
答:在牛津法學院,我們有一組員工專門負責和中國的合作,他們正在製定相關計劃。但是我相信,從現在起的一年以後,我們會有一個具體的計劃和方案。我們現在正在製定這一計劃。這一計劃包括要求給更多的中國學生、學者發放簽證,也包括給牛津學者去中國的簽證,還包括籌建牛津大學中國校友會,將那些在牛津大學學成之後回中國工作的學生組織在一起。我們現正著手醞釀這樣一個計劃,但我們還沒有完成。是的,將來,法學院會招收更多的中國學生和學者。就目前的情況看,每年來自中國的申請很多,但是因為語言的原因,我們實際接受的卻很少。在這一點上,我們十分嚴格,在工程或數學學科領域,他們對語言的要求不是太嚴,因為他們不需要和學生做太多的口頭交流。所以,我們想吸引更多的學生,但是有兩件事情我們必須面對:第一,我們必須想辦法克服語言上的問題;第二,在製定計劃的時候,我們想找到更好的方法去教中國學生。我們正在考慮設置一些專門針對中國學生的課程。在訪問學者方面,我們總是對他們敞開大門,只是我們的條件有限,希望將來我們能為訪問學者提供更好的條件。(新聞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