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藥家鑫案,不僅給幾個家庭帶來巨大精神痛傷,也引發了輿論討論。藥家鑫說父母管束極嚴,一度想自殺。這應該引起一些父母的反思。很多家長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條,以為孩子順從、聽話就是好孩子,從不關心孩子的心理,在這種教育下,一批青少年表面上學習成績優秀,又聽話又順從,但內心卻時不時有“狂野激情”作祟。
特別是,現在的教育,更多時候往往在強化技能發展、專業發展。如藥家鑫,“從小到大就是不斷地練琴、在地下室練琴,剩下一點時間又是父親給補習功課”。而孩子應該具備的情感養成、生命意識、體恤意識、心理發展、獨立生活能力,乃至起碼的尊重意識,無疑會受到削弱。事實上,任何技能和情感、心靈相比,是一種虛無的外在,缺乏了內在,生命就容易空洞化,容易形成人格失衡、情感失衡和心理失衡。
正如專家所說的:“真正有點評價值的不在於他本人將受到什麽處罰,而在於我們中國有那麽多相似的家庭,如何讓這些家庭中的父母警醒:任何藝術、技能、知識、學歷,只有在讓我們的孩子具有人性的時候才有其價值。”(楚天都市報;雷泓霈)